近日,各地證監局陸續披露罰單,江海證券、信達證券、國新證券等券商成為2026年第一批領罰的券商。其中,信達證券一營業部因兩融繞標的管控力度不足被罰。
兩融繞標管控不嚴,信達證券領罰
1月9日,浙江證監局披露三則罰單,對信達證券溫州甌江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該營業部負責人以及員工均被出具警示函,劍指兩融繞標的管控問題。
具體來看,信達證券溫州甌江路證券營業部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對兩融繞標管控措施力度不足,客戶存在兩融繞標操作;二是未對客戶異常交易行為進行有效監控,風險管理不到位;三是個別員工展業行為未留痕,營業部對員工管理不到位、合規監控不足。
浙江證監局認為,這反映出該營業部風險管理不到位、合規內控不完善,要求該營業部深刻吸取教訓,強化合規管理與風險管控,加強人員管理,切實提升內控水平。同時,該營業部的負責人王某某、員工黃某某一并領罰,被出具警示函。
所謂“兩融繞標套現”是指在兩融業務開展過程中,部分投資者利用融資融券交易,刻意規避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融資用途限制,存在嚴重的風險與合規隱患。
2024年底,中證協發布了《證券業務示范實踐第5號——融資融券客戶交易行為管理》,從前端控制、風險監控和事后管控三個層面,全面防范和處理客戶利用融資融券交易進行“繞標套現”的行為。前端控制要求券商通過制度規范、合同約定和員工管理來明確客戶的交易范圍,并在合同中規定客戶應在規定的標的證券范圍內進行交易。同時,券商需要對有“繞標套現”意圖的客戶進行盡職調查,禁止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并在交易系統中設置控制措施以防范此類交易行為。
2025年以來,多家券商完善兩融合同規則,防止投資者進行“繞標套現”操作。
江海證券、國新證券也被罰
1月9日,黑龍江證監局披露兩則罰單,對江海證券哈爾濱紅軍街證券營業部及母公司江海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江海證券哈爾濱紅軍街證券營業部存在回訪制度執行不到位、對個別客戶回訪不充分、留痕不完整的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關于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有關規定。黑龍江證監局對該營業部出具警示函,要求加強合規內控管理,并在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江海證券也同樣領罰。黑龍江證監局認為,江海證券存在兩大問題:一是第三方介入投資者招攬活動,傭金收取不規范;二是從業人員管理不到位,聘任未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證券業務和相關管理工作,未有效防范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買賣證券等行為,未按規定及時報送有關人員任職備案材料等。
此外,1月8日,江西證監局披露一則罰單,對國新證券(原華融證券)南昌綠茵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罰單顯示,經查,該營業部個別證券從業人員在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間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情況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在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間私下接受客戶委托從事證券基金投資,分別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江西證監局認為,這反映了該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因此對該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證券行業秉持“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監管態度,以“零容忍”姿態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彰顯了守護資本市場根基的堅定決心。易董數據顯示,2025年監管部門針對證券業開出逾300張罰單,涉及近80家券商。其中經紀業務是違規的重災區,第三方招攬、投資顧問違規、適當性管理等問題頻發。
排版:劉珺宇
校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