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積極作用!
1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指導的工作辦法》(下稱《工作辦法》)。《工作辦法》圍繞政府投資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誰來管”三方面提出多項政策舉措。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首次在國家層面對政府投資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統規范。
同一時間,《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出臺。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所研究員劉國艷表示,這兩份文件有機銜接,標志著我國政府投資基金從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對于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引導社會資本、服務國家戰略具有深遠意義。
繪制布局投向“路線圖”
近年來,政府投資基金作為財政支出方式的重要創新,在撬動社會資本、支持創新創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升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然而,隨著基金數量和規模的快速增長,一些深層次問題也逐漸顯現。海南君顧數科研究院院長單福分析表示,部分基金定位模糊,偏離了服務國家戰略的政策性初衷,存在“泛化”和“異化”風險,同時一些地方基金投資領域交叉重疊,導致同質化競爭和資源內耗。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政府投資基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還可能對社會資本產生“擠出效應”。
基于此,四部門聯合制定了《工作辦法》,并同步推出《管理辦法》,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動政府投資基金的發展從追求數量和規模的“有沒有”,轉向注重質量和效益的“好不好”。
具體來看,在優化基金布局方面,《工作辦法》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市場難以有效配置資源的薄弱環節,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著力培育新興支柱產業,堅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在加強投向指導方面,《工作辦法》指出基金投向須符合國家重大規劃和國家級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不得投向限制類、淘汰類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產業領域。
同時,《工作辦法》還進一步明確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制定本地區重點投資領域清單,并據此優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一些政府投資基金在設立和運作中,出現與地方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不匹配、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同質化等問題。
針對這些情況,《工作辦法》對國家級基金和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投資重點作出明確要求。其中,國家級基金要立足全局,圍繞基金定位,重點支持國家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著力補齊產業短板、突破發展瓶頸。地方基金則結合本地產業基礎和發展實際選擇投資方向,在項目投資中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重點支持產業升級、創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營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孵化,引導社會資本有效參與。
國浩律所高級合伙人劉乃進表示,《工作辦法》突出了政府投資基金的政策性定位,確保其“投得準”,又明確劃定了行為紅線,確保其“投得穩”,并建立評價閉環,確保其“投得好”。
持續優化投資行為
劉國艷認為,與《工作辦法》同步制定的《管理辦法》,是對基金投向的“事后監管”,是適應新發展理念的要求。
據悉,《管理辦法》按照“正面+負面”結合,疏堵并舉的思路,建立了包括量化考核、穿透監管、獎懲聯動的全流程管理機制,包括3部分和13個具體指標,有效期5年。
為強化監管效能,《管理辦法》創新引入“穿透式評價”模式,母子基金按資金比例加權計算得分,確保評價直達底層資產;同時設立負面行為清單,將投向產能調控行業、嚴重失信、引發重大風險等五類行為納入管控,對存在負面行為的基金不予出具評價結果,督促限期整改。
在激勵約束方面,《管理辦法》建立了差異化機制,對排名靠前的基金,給予通報表揚、項目推介、融資成本優惠等多重支持,鼓勵國家級基金加大合作力度;對投向不合規、排名靠后的基金,視情采取約談、通報、調整出資及管理費等懲戒措施。
“這套‘獎優罰劣’的機制,將政策導向有效傳導至基金管理機構,驅動其不斷提升專業能力和投資效率,最終實現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放大效應。”劉乃進認為,《管理辦法》及其配套的指標體系,構建了一套覆蓋“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動態評價與反饋機制。這不僅是簡單的考核,更是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優化投資行為的管理工具。
突出協同效應
業內普遍認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出臺《工作辦法》和《管理辦法》,是落實國務院出臺的《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重要舉措,是引導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指南”。
劉國艷認為,這兩個辦法的協同實施,對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方面的深遠意義。首先,在財政資金使用方面,通過加強精準規劃與科學評價,確保財政資金精準投向關鍵領域,最大限度提升政策效果與資金效益。其次,在優化資本供給結構方面,兩個辦法有助于引導金融資源更精準地流向實體經濟急需的領域,尤其是那些周期長、風險高、社會資本初期投入不足的環節,從而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補缺、撬動”的功能。
不過,也有專家建議,需要關注政策落地執行效果并對其動態優化。劉乃進認為,政府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必須主動適應新規,深刻理解其政策內涵,將支持國家戰略、優化生產力布局、規范運作、提升效能等要求,內化為投資策略和日常管理的核心準則。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