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3月27日電,為進一步加強證券行業執業聲譽信息建設,健全聲譽約束機制,證券業協會對《證券行業執業聲譽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辦法》共六章二十五條,修訂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落實推進先行賠付工作要求。根據證監會關于依法推進先行賠付工作要求,明確對通過先行賠付機制減輕或消除對投資者違法損害的,相關處罰信息可免于記入執業聲譽信息庫。二是完善誠信信息來源。根據執業聲譽信息庫上線運行以來的管理實踐,將來源于證監會誠信檔案數據庫的信息調整為會員自行報送,將過渡期有關安排轉化為正式要求。三是完善誠信信息內容,明確不正當干擾監管執法工作的相關情形。四是其他相應修訂。
《辦法》修訂過程中,協會通過書面征求意見形式收集監管部門和行業機構意見共19條,吸收采納了合理建議。下一步,協會將扎實推動《辦法》落地實施,持續做好執業聲譽信息庫建設與管理,切實發揮行業聲譽約束的規范引導與懲戒震懾作用,促進行業形成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的良好文化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