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3月20日電,2026年3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 <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管理辦法> 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支持和規范境內企業開展境外放款業務。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將境內企業人民幣和外幣境外放款業務納入統一管理,便利企業按照相同業務規則高效開展本外幣放款業務。二是將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明確境外放款余額上限與其所有者權益掛鉤,支持企業在余額上限內辦理業務。三是將境內企業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系數由0.5上調至0.6,整體提高境外放款余額上限,更好滿足企業跨境運營資金需要。四是明確境內銀行、境內企業辦理境外放款業務的管理要求和資金使用要求,有效防范風險。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推動《通知》穩步落地實施,切實發揮境外放款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