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11月11日電,日前,廣東省惠州市印發《惠州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其中,在惠州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請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落戶;取消市轄區與市轄縣差別化落戶條件;取消年齡在45周歲以下、需與引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市轄區需參保3至6個月的限制。新規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